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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《芳华》

  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《芳华》 (第2/2页)
  
  但没有按下,而是闭上眼。
  
  过了几分钟,也可能是十分钟。
  
  轰隆隆——
  
  窗外炸起一声闷雷,一道电蛇撕裂天空,将印花的玻璃窗户都照的透亮,但很快又熄灭了。
  
  伴随而来的是,铺天盖地的雨声,打在玻璃上,打在树叶上,打在的窗户外的水沟里。
  
  程开颜睁开眼,心情很好。
  
  他坐回书桌上,拧笔,吸墨水,抽稿纸。
  
  沙沙~
  
  淡蓝色的字迹在纸上留下两个字《芳华》。
  
  程开颜倒没有第一时间下笔开始写剧情,而是回忆起了那个被他借用名字的《芳华》。
  
  这部,他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去阅读的。
  
  抛开感情色彩和电影的加成,他个人觉得这部并不是严歌苓的真挚之作,有些小家子气,也有她对部队的刻板印象。
  
  在对人物的塑造中,可能只有何小曼是真正立起了。
  
  特别是有一段令程开颜为之触动。
  
  何小曼的母亲有一件红色绒线衫,是何小曼的父亲结婚时定制的婚服,本来母亲答应给她长大后穿的,但却被母亲送给了同母异父的妹妹,她直到一天这件衣服穿在妹妹身上她才发觉。
  
  她没吭声,默默溜进妹妹的房间偷了回来。
  
  晚上她缩在房间,硬着头皮抽掉毛线,用墨水将毛线染成黑色,给自己织了一件看起来有些拙劣的毛衣。
  
  这就是何小曼。
  
  相较于她,刘峰这种老好人的形象,作者就是不是单纯的描绘这个人物,更多是为了去写那种老好人露出一丝恶时,处境天翻地覆的变化,为了写集体主义下,个人的挣扎。
  
  就难免显得有些刻意,尤其是最后刘峰当能够看着那个陷害他的女人的照片笑。
  
  当然也有可能是刘峰,真的认为这件触摸事件完全是自己的错误。
  
  又变相的反映了他是个老好人吧?
  
  总的来说,他不想照搬,一来是他已经入了门,二来也是因为他想要尝试自己的故事。
  
  程开颜打算以这个故事触发的灵感为创作蓝本,以自己在部队和文工团的见闻为文字血肉,写自己的故事。
  
  对于创作,很多人可能觉得忽如其来的灵感最重要,但他觉得写作之前的准备,提前量绝对是决定作品下限的东西。
  
  灵感犹如神来一笔,拔高上限,但也可能破坏故事的整体氛围。
  
  芳华的故事基调,是一群年轻男女在集体与时代浪潮中,经历成长,感受青春,萌动爱情。
  
  当然还有对人性的丑与美的审视,这是必不可少的。
  
  就像班上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女同学,张抗抗。
  
  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,但一定要标榜出来啊!
  
  这就是作家!
  
  程开颜依旧是选择了三幕式结构。
  
  说来也惭愧,他只会这个,毕竟足够经典好用嘛。
  
  “沙沙——”
  
  第一卷的故事,更多是起到铺垫的作用,但依旧有高潮。
  
  程开颜是这样假定设想的。
  
  一九七四年。
  
  这一年,注定特殊。
  
  上山下乡运动来到了高峰。
  
  这一年的夏天,学校的毕业季就来了。
  
  太阳的温度让北京城这座古老的城市,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。
  
  上山下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动员,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,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,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。
  
  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。
  
  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,需要面临的,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。
  
  参军绝对比下乡好,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。
  
  原因很简单,吃得饱饭。
  
  但参军,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,身世清白,社会条件,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。
  
  下乡则要看命,看运气,分配到哪个地区,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,这些倒要看运气。
  
  时代的灰尘落下。
  
  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,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,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,落在弯弯绕绕,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……
  
  成了一座大山。
  
  四九城的胡同里,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。
  
  这里的年轻人,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
  
  这是痛苦的,艰难的,纠结的,无可避免的。
  
  一个父亲去世,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年。
  
  程路。
  
  在这个热得人心里发慌的夏天里,在上山下乡的运动浪潮,在社会洪流的裹挟,在家人朋友的影响下,少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参军入伍。
  
  离开了这个丈量无数遍的土地,离开象牙高塔的学校,离开生他养他的温柔的母亲,离开人群中默默注视他的青梅竹马……
  
  一个小人物成长的历程就此开始,并不悲壮,也说不上伟大,这是这个时代许多人的选择。
  
  与此同时,北京城的某个单位大院的角落里。
  
  一个父亲下狱,母亲改嫁,家庭关系紧张的十二岁女孩因年龄不足,没能赶上这一波运动的高浪。
  
  但潮涨潮落是自然的真理。
  
  所有人都逃不掉,她也不例外。
  
  ……
  
  ……
  
  “乓乓乓!”
  
  “啪啪啪!”
  
  九点的夜,深邃得令人恐惧。
  
  雨水经过数个小时了的冲刷,依旧没有消停的意思。
  
  甚至愈演愈烈。
  
  豆大的雨水像天空发射的子弹撞击在玻璃窗户上,呼啸的狂风也不能阻止雨的进程。
  
  天空时而骤然亮起,巨大的轰鸣声和光亮,将原本寂静的雨夜打造成一个热烈的舞台。
  
  “嘎吱……”
  
  悄无声息的脚步从门外传来,紧接着嘎吱一声。
  
  房门推开。
  
  头发微湿,衣衫单薄的美妇人端着一碗清凉的,红色的绿豆汤,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。
  
  盈满的红色液体在白瓷碗里晃悠着,泛着淡淡的涟漪。
  
  徐玉秀抬头看着坐的东倒西歪的身影,秀眉微蹙,清亮的美眸闪过担忧之色。
  
  但她选择安静的放下碗,来到他的身后。
  
  真投入啊!
  
  这孩子,他很喜欢这个工作呢。
  
  徐玉秀看着奋笔疾书的程开颜,记忆里的场景忽然从心里冒了出来。
  
  高大削瘦的背影,逐渐和他年幼时清瘦病恹恹的背影重叠。
  
  好像从小到大,她一直是这样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。
  
  “在写什么?”
  
  出于好奇,徐玉秀探出身子,看了眼纸上的文字。
  
  “我从未想过,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,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……”
  
  妇人心尖一颤,眼眶瞬间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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